河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改扩建工程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7-06 09: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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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716日,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开展河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征求公众意见,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及概要

1.项目名称:河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改扩建工程

2.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工业集中区河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内

3.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拆除原有渗沥液调节池,并在原址处新建一座1 m3刚性调节池;并配套一座2m3刚性填埋场;续建柔性填埋场二期库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电话:0778-2256188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南新东路百旺开发区建材市场  邮编:547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半岛(中国)

联系人:王工/黄工 

电话:0771-5699489/ 0771-5699455

邮箱: 84852537@qq.com/261774546@qq.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本次公示下方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附件: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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